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508210.15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款项493147.1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366.00元,案件受理费4349.00元,执行费7348.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508210.15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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