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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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就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罗劳人仲裁【2020】557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第三人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向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1.3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