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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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4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 二、变更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4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为“***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47772.20元及起诉之日起的利息,利率计算:自2021年2月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226元,由***负担613元,***负担61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