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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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冀0684执1066号 移送单位: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移送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5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5月20日将罚金2000元缴纳,本案予以结案。 本院认为,(2019)冀0684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冀0684执1066号案件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