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624执保36号

闫彩玲、那顺乌力吉:

闫彩玲申请那顺乌力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保全冻结银行帐户及查封房产,本院于2021年4月09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依法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那顺乌力吉在鄂托克旗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XXXXXXXXXXXXXXX帐户,查封申请人闫彩玲将自己所有的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第八居委西鄂尔多斯路北(产权证:鄂乌字第××)房屋。

至此,闫彩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内0624财保7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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