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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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02执1107号 刘xx、向xx、罗xx: 关于你与吴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明确,由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吴xx货款43176元,三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110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