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6执258号

李X友(申请执行人)、李X林、杨X银(被执行人):

李X友与李X林、杨X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0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5月12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被执行人杨X银已私下支付申请人5000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杨X银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履行15000元;定于2022年6月30日前履行15000元。执行费425元于和解当日缴纳。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卡的冻结措施,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和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双方当事人和解且需长期履行,以和解长期履行报结。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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