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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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6执保88号 邹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 邹某与张某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冻结被申请人张某某在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449688元,冻结期限一年。本案在执行中,已向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该款项,至此,本案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