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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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123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11年5月2日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有效; 三、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立即停止无偿使用《土地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修文县六广镇松山村十组的宅基地,并将此宅基地交还给上诉人***。 一审案件受理费60元,减半收取3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受理费6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