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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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2020)云0602民初321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上诉人***借款本金97,000.00元,利息以48,500.00元为本金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从2016年6月20日起至该款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被上诉人已支付的3,000.00元利息在执行中抵扣。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320.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20.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