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市民营经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桦甸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桦甸市红石镇福苑超市、吉林市民营经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万元,冻结期限1年。冻结期间停止支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