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丰源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丰源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950.0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