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峨眉山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峨眉山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形成的关于转让原告***股权和确认被告***股权的2份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二、2018年3月28日以原告***和被告***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三、原告***系被告峨眉山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被告峨眉山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峨眉山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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