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1024执309号

陈龙:

被执行人陈龙罚金一案,山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1024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龙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陈龙交纳罚金3000元。本院依法受理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龙主动交纳罚金3000元,该笔钱已转交国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罚金刑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1024执30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5月17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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