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802执保1043号

刘壮壮、李庭:

申请人刘壮壮与被申请人李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02民初423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500元的财产。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可供保全的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02执保1043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5月26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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