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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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02执939号 被执行人蒋竞、庞敏、汤永、欧洪大、张鹏: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蒋竞、庞敏、汤永、欧洪大、张鹏罚金一案中,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湘0302刑初3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蒋竞、庞敏、汤永、欧洪大、张鹏罚金部分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代理审判员廖水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王慧靓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