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施工款一万七千五百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一万七千五百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百一十九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