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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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6执75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医疗集团(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朔州市平鲁区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住***。 法定代表人:刘文祥。 本院在执行***、***与朔州市平鲁区医疗集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医疗集团于2021年5月17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现已自动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