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之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洪瑞金属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撤销之诉纠纷
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18)吉0802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长春市洪瑞金属经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退还长春市洪瑞金属经贸有限公司;上诉人长春市洪瑞金属经贸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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