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案件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案件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价值510497.25元的财产或冻结其等值的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间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间为二年,不动产的查封期间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1-05-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