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2021)豫0423执保97号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3执保97号 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关于申请人北京中荣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宜昌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移送保全的相关手续,并按照(2020)豫0423民初1064-2号民事裁定书所裁定保全的内容实施。 具体保全实施情况如下: 我执行局接到该案后,已通过网络查控后续措施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 特此说明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