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各在2250万元、450万元、30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人***履行(2019)苏0830民初53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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