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802执302号

申请执行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江,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闫佳佳,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芷婵,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执行人鲍明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关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鲍明城借款合同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作出(2020)豫080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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