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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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江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二人在合江县人民法院(2020)川0522执405号案件中(合江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剩余案款)应得的案款130000元。 案件申请费1170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江支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