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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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84910元并以8491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支付原告***从2020年5月3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的利息。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94元(***已预交),依法减半收取1997元,由原告***负担600元,被告***、***负担13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