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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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与被告***于2020年3月27日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龙福佳源A号楼B单元D室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将该房屋恢复登记于***名下。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