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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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岳阳支行账户上的存款1015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岳阳支行账户上的存款582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县建设路营业所账户上的存款398元; 四、划拨被执行人***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户上的存款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