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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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鼎城区瑞皓五金交电经营部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111执675号 关于蒋凌鑫与如皋市嘉盈门窗有限公司、田常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为123394.84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如皋市嘉盈门窗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缴纳执行费1709元,(2019)苏0111民初99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