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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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20)湘1202民初5761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195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80元,减半收取计790元,由***负担400元,***负担3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80元,由***负担1500元,***负担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