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18)渝0156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

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613.1265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0638.51元,由上诉人***负担15919.65元,被上诉人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4718.86元,公告费820元,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0638.51元,由上诉人***负担15919.65元,被上诉人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4718.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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