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菏泽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92民初30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韩敬涛,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汉族,系单位职工,住***。 法定代表人:刘燕,经理。 原告***与被告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菏泽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4日立案。2019年3月1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271元,减半收取计63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蒋欣辰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陆笑 书记员纪淑杰 |
| 裁判日期 | 2019-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