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菏泽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92民初30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韩敬涛,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汉族,系单位职工,住***。

法定代表人:刘燕,经理。

原告***与被告临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菏泽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4日立案。2019年3月1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271元,减半收取计63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蒋欣辰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陆笑

书记员纪淑杰

裁判日期 2019-03-19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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