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上诉人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维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870,000元;

二、一审被告哈尔滨市古月农机专业合作社、双城市双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驳回一审原告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517元,由上诉人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审被告哈尔滨市古月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审被告双城市双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10,815元,被上诉人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负担17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517元,由上诉人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审被告哈尔滨市古月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审被告双城市双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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