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门市华拓工程有限公司
江门新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2020)粤0705民初159号民事判决;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1098350.74元给***、***、***;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373.92元,由***、***、***负担6186.96元,由***、***共同负担6186.96元。***、***、***已预缴12387.07元,由一审法院退回6200.11元),由***、***向一审法院补缴6186.96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73.92元,由***、***、***负担6186.96元,由***、***共同负担6186.96元。***已向本院预缴4853.40元,由***、***共同向本院补缴1333.56元。***、***、***已向本院预缴12387.07元,由本院退回6200.11元。江门市华拓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缴5153.40元,由本院退回5153.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5-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