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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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5441.66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74元,由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