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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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叁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融邦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执行人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叁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江苏融邦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