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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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开阳庭居连锋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096号 刑事审判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龙云川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龙云川已于2021年5月27日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096号 龙云川: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龙云川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龙云川已于2021年5月27日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27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