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恒达瑞实业有限公司 新乡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新乡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新乡市一品苑小区2号楼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给原告河南恒达瑞实业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新乡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