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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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0403执635号 申请执行人胡亚萍。 被执行人平川区陶瓷街中宇卫浴经销部、白银市平川区兴平东路菲林格尔木地板经销部。 申请执行人胡亚萍与被执行人平川区陶瓷街中宇卫浴经销部、白银市平川区兴平东路菲林格尔木地板经销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甘0403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胡亚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平川区陶瓷街中宇卫浴经销部、白银市平川区兴平东路菲林格尔木地板经销部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内履行。二被执行人经营者翟小勇向本院缴纳执行款1025元,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胡亚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0403执63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