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1322执恢360号

申请执行人袁艳桃,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执行人卿六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申请执行人袁艳桃与被执行人卿六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卿六平已经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收取被执行人卿六平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300元、申请执行费800元、评估费1000元。

故此,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1-06-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