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坐落于吉水县城城西工业园西江苑住宅小区20-B幢别墅系原告李小燕与第三人邓孝凡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驳回原告李小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小燕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5-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