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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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杏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执行依据为(2014)京方正执字第00620号执行证书【原执行案号:(2016)京0109执596号】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由国瑞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名“银杏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