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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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255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4元,减半收取702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负担423元,由被告***负担27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