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