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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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5200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