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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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经本院查控系统反馈的价值2000000元存款、网络资金、车辆、房地产、公司股权予以冻结、扣押和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