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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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20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交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