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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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24执恢249号

杨慧、侯凯:

关于杨慧与侯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思民初字第93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慧于2021年5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侯凯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以下义务:偿还杨慧借款14080元及迟延履行金;

负担执行费251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侯凯自动履行了案款14180元(包含受理费100元),并交纳了执行费251元,上述案款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思民初字第93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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