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恢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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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1)陕0112执恢25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惠霖利与被执行人田锋、张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7185号民事判决,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的标的为587629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执行费8276元田锋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民初17185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