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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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延熙堂观光采摘园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北京延熙堂观光采摘园为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5)密执字第00718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 二、变更北京昭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5)密执字第00718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2-16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