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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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C1875187。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购房定金五万元。 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内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五百二十五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二百六十二元五角,已交纳;由被告***负担二百六十二元五角,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